为更好服务宿州经济开发区发展,推进经开区化工园区建设,满足化工园区的迅速发展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日益需求,提升化工园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宿州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化工园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详见《2024年招聘化工园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经济开发区网站等媒体(网络)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00至3月15日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00至3月15日17:00.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15日17:00前随时在http://szexam.pzhl.ne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日期2024年3月16日23:00.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21日至22日从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有注册安全(化工)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宿州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宿州经济开发区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十楼1006室,咨询电话:0557-3930178)申报加分事宜。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招考职位按1:3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依据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宿州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面试、体检或考察环节中,如有考生弃权或条件不符等情况,同岗位内按成绩依次替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经济开发区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聘用人员,与宿州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工作,岗位待遇参照宿州经开区管委会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转正后根据宿州经开区管委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五、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3453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32158、3930178
宿州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