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且未满处分期限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全日制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二)考试(总分100分)
分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各为50分。
1.岗位专业能力测试环节。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于3月12日前完成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30分(满分为50分)。
2.面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后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聘3人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合格分数线为30分(满分为5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政审
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编外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婺城区编外工作人员。
其他
1.编外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婺城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递补。本次招考聘用后,若本单位出现与本次招考相同岗位人员离职情形,本次招聘的周期内(下次招聘前)婺城区应急管理局可从本单位本次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
金华市婺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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