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共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7日之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违法违纪记录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至3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5楼办公室(吉田镇滨江中路17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附件)1份,含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个人征信报告。
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概不退还,需自行备份。考生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联系电话:0763-8732700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天公布。
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成绩分数相同,具有职称资格证书(会计类)、学历较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职位空缺的,则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享受局工会福利,试用期1个月。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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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