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充实教育教学力量,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保障人员(门卫)106人、保育员36人、炊事员4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1.具备保育员、后勤保障人员(门卫)、炊事员各岗位招聘条件者。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沙湾县往年教育系统统一招聘在岗的后勤保障人员(门卫)、保育员及炊事员。
三、招聘岗位
具体详见附件2《沙湾县教科系统2018年后勤保障人员(门卫)、保育员及炊事员招聘岗位表》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不限;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保育员岗位招聘条件
1、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2、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保育经验,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具有亲和力,善于和家长沟通;
4、同等条件下,大中专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有两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教职工家属及子女优先。
(三)后勤保障人员(门卫)岗位招聘条件
1、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25—52周岁(1993年1月1日-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无高血压、心脑血管病、心脏病、肝炎等疾病及病史;
4、有爱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5、同等条件下,大中专毕业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具有保安证、教职工家属及子女优先。
(四)炊事员岗位招聘条件
1、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能做大锅菜、小锅菜,有一定的刀工、火工面点等技术基础;
3、同等条件下,大中专毕业生、具有烹饪证书、教职工家属及子女优先。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科局统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8日(北京时间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沙湾县教科系统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聘人员报名表》、《沙湾县教科系统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聘人员政审表》(请在沙湾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内下载,自行打印填写)并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4、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合计55元。
5、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对照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6、所有报考人员须同时填报《政审表》,政审是否合格视为招聘的重要依据。
7、报名同时,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
1、考核程序由人社局、教科局统一组织
2、考核时间:2018年11月10日
3、考核地点:县五小
4、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保育员采取才艺展示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相结合方式进行,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能、仪容仪表等。后勤保障人员(门卫)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炊事员采取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按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有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采取实名方式举报,否则不予受理。
(五)录用及岗位聘任
拟录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聘人员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按所报岗位聘用。部分学校(幼儿园)出现空缺岗位,教科局可根据各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适当调剂使用。
(六)管理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的后勤保障人员(门卫)、保育员及炊事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待遇与现行同级同类人员一致。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沙湾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社、教育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科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其他
1、所有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时间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3、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993—6012561(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3—6011613 0993-6011614(沙湾县教科局)
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湾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