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12人);
(二)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5人);
(三)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5人);
(四)历史文化保护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5人)。
(五)语言文字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3人)。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热心地方立法工作,有较强的法治意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四)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实践经验,并在本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五)熟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地区、本行业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内容
(一)就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提供咨询意见或者建议;
(二)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或者建议;
(三)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到的重大理论和技术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四)反映地方性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的意见或者建议。
四、工作方式
(一)应邀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主持召开的具体立法项目论证会、听证会、研讨会及其他立法活动;
(二)书面或者口头回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就具体立法项目涉及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咨询;
(三)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供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符合条件且热衷政府立法工作的人员,请于2018年11月3日前,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处联系,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联系人:谢劲松;联系电话:0432-64805909。
特此公告。
吉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