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团校是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共青团干部、志愿者、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培训任务;开展青少年群体和青年工作研究、穗港澳台青少年比较研究,办好《青年探索》;承担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任务;承担为基层共青团干部提供示范性指导培训的任务;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拓展青少年教育培训平台,策划制作青少年思想引领融媒体产品。
二、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引进1名急需人才,从事青年研究工作(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需求条件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等;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人员应满足引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1。其中:
1.引进人才类型为“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应聘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加盖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材料扫描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材料原件。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网络填报资料报名: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2日17:00。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规范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初步审核:2024年3月18日9:00至2024年3月22日17:00。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必须确保在报名系统填写内容真实、全面、准确。
(2)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的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资格审核期间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2.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
3.符合岗位应聘条件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核评价环节。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审核、缺席资格审核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考核评价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可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启动引进程序,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
3.应聘人员是否进入考核评价环节,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目(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查看。
4.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考核比例限制。
5.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超过8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相关规定实施。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目(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查看。
3.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将统一由学校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急需人才引进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急需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引进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由于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审核、考核评价或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在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引进单位提出书面放弃申请。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广州市团校:林老师020-85516817
监督电话:020-81363538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