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录取的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坐落于贵州省贵安新区(航空小镇),紧邻机场大道和欢安大道,旁边规划建设有通用航空机场。
学院办学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贵州服务贵州、面向全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民航业发展及信息化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规划用地533亩,分两期工程实施建设。学院建有教学楼实训楼、综合楼、学生宿舍、食堂、体育馆、运动场、地下停车场等。
学院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设有航空管理学院、航空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务学院、健康与艺术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教研室、体育教研室。
学院的发展目标:建设一所以民用航空职业教育为主,与华为公司合作培养民航产业急需的信息化技术技能型人才为辅,办学规模适度,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较好办学条件,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新型高职学院。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2024年教师等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特定条件。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30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国内高校毕业的,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内高校2024届毕业生,须上传就业推荐表;持海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8.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试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教育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满足招聘岗位的相关条件即可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点击http://119.0.139.143:8899网址进行报名。
注:报名需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其他材料打包为ZIP格式上传(每一份材料需编序号并命名,例:1.XX证书)。
2.报名时间:以本简章在挂网公布时间开始,截至2024年4月15日23时59分。逾期投递的报名材料无效。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1.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综合考核、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个人资料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六、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采用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试讲方式综合进行。
(一)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有体育专职教师、音乐表演专职教师,其余岗位均为笔试(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职教师、思政专职教师、大学语文专职教师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
4月26日10:00-12:00
(2)考核内容为所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面试或试讲
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后按照考试成绩1:3的比例通知面试或试讲。需进行面试岗位有辅导员、体育专职教师、音乐表演专职教师、管理人员,其余岗位均为试讲。
(1)面试、试讲时间
5月11日10:00-16:00
(2)考核内容为所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七、体检
确定录用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核、体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被确定聘用后,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记录。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九、薪资福利待遇
按学院薪酬标准发放。
十、其他事项
1.所有报名及考核全过程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全程参与监督。
2.后续所有通知公告都将在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gzmhxy.cn/index.html)、公众号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3.未尽事宜,由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招聘计划。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348648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航空小镇)
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