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萧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经核准,2024年度萧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9月27日起在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本次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限萧县户籍”的指招聘公告发布前为萧县户籍或高(中)考录取时为萧县户籍;执业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招聘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ahxx.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度萧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其中考生“学习及工作经历”应自高中(或中专)阶段开始据实填写,按照时间顺序填写至报名时,时间点应前后衔接,不得间断,待业期间应如实填写。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请在简历中注明服役经历。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岗位条件,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10月15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5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16日16:00前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4年10月17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报送至萧县人事考试中心(萧县政务中心B座14楼1443)或发送至邮箱19965708010@163.com,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线上线下均可办理,联系电话:0557-5037531。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8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改报岗位审核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按照规定办理退费。
六、笔试
2024年度萧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分岗位进行。
202405001--202405081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02405082--202405084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10月31日-11月1日登录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成绩的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202405001--202405081岗位笔试成绩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6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202405082--202405084岗位笔试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
拟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对照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的证书(鉴定表)(其中,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岗位要求限萧县户籍的,须同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其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或者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未达到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总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202405001--202405081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0.4;202405082--202405084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024年度萧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查询。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招聘岗位专业审查主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5038611(萧县卫健委人事股)
0557-5027073(萧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31(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5021335、0557-50284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24年度萧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