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关于我市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教育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2017〕130号)等文件精神,饶平县教育局拟定于2018年11月3日到华南师范大学,2018年11月10日到西南大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内“双一流”高校和原“211、“985”工程的师范院校(职校序列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7年11月10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1.饶平县第二中学各类学科教师20名;
2.饶平县华侨中学各类学科教师3名;
3.饶平县贡天职业技术学校各类学科教师3名。
(具体岗位见附表)
四、招聘地点、时间
1.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2018年11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
2.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第四运动场
时间: 2018年11月10日(星期六)9:00—14:00
五、招聘办法及要求
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招聘的原则,采用直接考核办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
1.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①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
③ 个人简历;
④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⑤ 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报名时应聘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直接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与饶平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和考察
1.拟聘用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取消其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1.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4.被聘用人员符合本市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的,享受相应待遇。
5.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因弃聘而缺额的不予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招聘。
联系电话:0768-7506252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