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26日至2006年4月3日之间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4.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执业资格注册、审查人员资格认定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岗位发布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uqian.gov.cn/)、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qhrss.suqian.gov.cn/)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现场审核形式。报名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504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登记表中应附上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宿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图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执业注册证书、任职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工作业绩(不少于5项作为主持人完成的大型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岩土专业提供工程勘察报告图签页及规模页复印件;其他专业提供能反映建设规模的建筑或主导专业施工说明图纸及本专业能反映图签情况的图纸复印件。所提供的施工图应为原图复印件,即图纸上应盖有当时有效的出图章、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的专业,还应盖有报名人员当时有效的执业印章)。
(3)报考人员现场签写《报名事项告知承诺书》(见附件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应聘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实施。
面试主要围绕履职能力、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面试成绩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uqian.gov.cn/)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未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由考生自行提供。考察结束前,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uqi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宿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册手续办理
岩土、建筑、结构专业的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执业注册资格注册至宿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注册不成功的或者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注册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审查人员资格认定
宿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将聘用人员注册情况、业绩图纸等材料报省住建厅进行审查人员资格认定。认定不通过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注册、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各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成绩一年内有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招聘各环节中,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uqian.gov.cn/)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八、本公告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执行选聘工作纪律,整个选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96322。
监督电话:0527-84387359。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0527-8435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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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图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2、宿迁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图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