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是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围绕科技创新,研究提出科技创新规划、计划的意见建议;面向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承担推进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对外科技合作服务工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服务;承担生物技术、生物安全等领域科技创新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半干旱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工作。二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旱作与节水农业工程化技术研究任务,为科技企业提供咨询建议、信息对接、培训等服务;开展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前沿动态、发展方向、技术跟踪等咨询服务。三是完成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024年拟选聘工作人员1名(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科研工作水平,满足科研工作需要,急需选聘综合节水技术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均可。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报名期间的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部
(3)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98号西二楼二楼
(4)提交材料:报名者需按下列顺序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者可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和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bskjcxfwzx@163.com,邮件主题:“XX(姓名)+专业”。
①报名表(附件2)PDF扫描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4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
④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PDF扫描件。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视为放弃。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会以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是否成功。请报名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外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的测评考核小组。测评考核工作采取面谈方式,通过量化打分,对应聘人员学习及工作经历、发表的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测评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需求名额、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832246(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部)
0311-85814478(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52735(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部侯烨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832246
电子邮箱:hbskjcxfwzx@163.com
附件:1.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