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号)文件所指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技工教育,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不良纪录;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符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号)文件所指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单位名称编制类型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工种技能等级
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财政拨款专业技术145周岁及以下焊工二级
及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taiyuan.gov.cn/)、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taiyuan.gov.cn/)、
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8:00期间将本人身份证、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原件、《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后发送至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人事科邮箱:lsjxrsk@163.com。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资格审查
2024年4月8日至4月13日,由招聘领导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电话通知审核合格人员。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需参加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报名表》(见附表、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需报名者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技能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诚信承诺书》需报名者本人签字。
本次优秀高技能人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
本次优秀高技能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包含试讲(满分40分)和实际操作(满分60分)两个环节。面试最低分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于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合格后,我校将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包括复检)的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taiyuan.gov.cn/)、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监督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北营北路东巷17号
咨询电话:0351-78113140351-3180622
监督电话:0351-309160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3.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号).pdf
(https://rst.shanxi.gov.cn/zwyw/zcfg/bmwj/202401/t20240129_9492859.shtml)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