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10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0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博(硕)士研究生及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留学博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5.截止报名首日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8日8:30至2024年4月12日17:30。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照片位置需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照片)和《2024年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考名册表》(附件3)的电子版,连同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箱为:pnzxzpjs@163.com),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名称要统一编写为“岗位名称+姓名”,不得重复报名。为方便联络,所有应聘人员需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每页都需扫描。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但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境)外留学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四)资格初审。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将及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对象,并由考务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若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考试、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网上视频说课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谈、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考生在所学专业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课内容进行说课,面试时间为12分钟。考生面试前须制作PPT课件,并准备说课稿。PPT课件和说课稿均不得出现考生信息。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能按时参加网上说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列为现场资格审核对象。列为现场资格审核对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因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列为体检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通过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人才生活补贴等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任教满6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普宁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公告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663-38790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投诉电话:0663-387932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点击下载>>>
1.2024年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3.2024年普宁职业技术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考名册表.xls
普宁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