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聘用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毕节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薪酬标准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未通过的解除劳动关系;
2.工资待遇:试用期1690元/月,转正待遇:1890元/月,薪酬根据用工单位相关待遇执行。购买四险,各项费用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7日之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7日以后出生);
(四)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六)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七)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八)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身体条件符合用工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吸毒史的人员;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
2.报名邮箱账号:bjefyb@163.com。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办事处甲秀社区石家湾组毕节市儿童福利院;联系电话:0857-8103339;联系人:张青兰:18076073300)。
3.报名人员须将毕节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以上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招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听候通知。
(三)公示:
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及面试名单(详情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四)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
2.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五)发布面试结果及体检人员名单(详情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地点在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需提供近期体检报告(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供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不了相关证明的不予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7-8103339(毕节市儿童福利院)
附件:1.毕节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xls
2.毕节市儿童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毕节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