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开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12名,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经开区交警大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限招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不低于170CM。
4.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武警)、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二、管理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录用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派遣到经开交警大队工作。
(二)正式录用人员应发工资为3285元/月,交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长春经开区人才中心一楼大厅(临河街3478号)。
报名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开人才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打印并粘贴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名资格。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试题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程序。笔试具体时间在长春经开人才网及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具体时间在长春经开人才网及长春经开区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五)体检:需提供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考察,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公示:在长春经开人才网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予录用。试用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政策电话:84656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