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长春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优化教育队伍人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公办中小学编制内优秀教师。
一、 引进人数
本次共有5所学校2个学科,引进5名优秀教师。具体引进岗位详见《长春新区2018年引进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 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事业编制身份在岗教师。
4.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期内市级(地级市)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市级(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曾经获得过省级优秀教师称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引进岗位的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办班补课受到过处分或受到过其他处分未解除的。
2.在原单位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具有精神类、心理类疾病历史或有传染类疾病尚未康复的,以及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的其他类疾病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 薪酬待遇
引进教师调入后,兑现职称工资,按事业编制教师管理。
四、引进流程
(一) 网上报名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于10月23日-11月15日,须网上提交以下电子材料:《长春新区2018年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任期内市级(地级市)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证书,市级(地级市)以上教育教学大赛获奖证书、专著等。
(二) 资格审查
新区相关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教师依据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教师须提前一天进行现场审核。
(三)遴选
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对应聘教师进行遴选,按申报岗位,依据遴选成绩择优引进。
(四)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确定的拟引进教师,在新区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 体检
对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由新区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 办理调转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教师,按事业单位调转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一个月内未办理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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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老师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新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