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体育局关于衢州市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
为促进衢州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关于推动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衢委办发〔2023〕26号),衢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市体校)决定招聘体育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拟招聘20名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见2024年度体育教练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善于团队协作,具有创新意识,愿意履行岗位职责,身心健康。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年龄、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体育教练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相关要求。国外学历专业和高校自设专业,经认定为相关的,可接受报名应聘。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参加面试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三)报考市体校教练员岗位的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曾被浙江省运动队正式招工3年,运动成绩达到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标准或代表浙江省参加全运会决赛阶段比赛的省队市办、社会办、高校、解放军(双计分)的运动员,并经原招工单位审核正式退役;
2.其他符合《衢州市竞技体育人才分类目录》G类及以上条件的教练员、运动员,即:A类,劳伦斯世界体育奖获得者;B类,奥运会金牌教练员、运动员;C类,奥运会奖牌和奥运项目世锦赛、世界杯金牌(集体项目前三名)教练员、运动员;D类,奥运项目世锦赛和世界杯奖牌(集体项目四至六名)教练员、运动员;E类,奥运项目亚运会和全运会金牌(集体项目前三名)教练员、运动员;F类,奥运项目亚运会和全运会奖牌(集体项目四至六名)教练员、运动员,国际健将级运动员,国家级体育教练员;G类,具有国家队执教经历的教练员(指在国家队担任主教练一年以上或助教三年以上),奥运项目亚锦赛、青奥会、世青赛、亚青赛金牌教练员、运动员,培养过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金牌运动员的启蒙教练员(为主带训三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三年内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金牌);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本次招聘岗位的计算年龄、工作经历和服务期截止时间等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现场报名地点:衢州市体育局(省十八运筹备办)。地址: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650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081112。
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衢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1份(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5)退役优秀运动员需提供:正式招工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请携带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核
市体育局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官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测查,并根据测查结果直接评定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标准要求、具体形式和时间等另行通知。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衢州市体育局门户网页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市体育局对其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衢州市体育局门户网页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岗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时间),5年内,新录用人员不允许调动或考取别的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精神和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人才紧缺的实际,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且经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期间相应岗位已发布拟聘人员公示的,不再受理后续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发布岗位无人报名的则相应岗位核销。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名过程中,公开招聘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提供纸质材料。
(三)本次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8502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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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体育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