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九字〔202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和引进更多优秀、专业、复合型人才,更好地服务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区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管委会员额管理的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九江经开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共4名,具体岗位为商务局三级主办。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工作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相关学历、年龄、职称或经历等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表1)。
(二)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考生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须为毕业于“QS世界大学排名”(2024年度)前100名(见附件2)以内院校理学、工学、商学类专业同等学历。考生以具备报考条件的任何学历报考都必须为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2.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8.根据人事回避制度,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现已在九江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含外聘)人员报考,需取得用工单位同意,报名时须提供用工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须做到诚信报考,如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九江人才网、九江经开区官网、九江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09:00至2024年5月18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点击首页通栏处考试服务,点开本公告上方报名链接,按提示流程操作。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1寸免冠彩色照片。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属于要求提供报考证明的考生)和《2024年九江经开区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5,自行下载填写)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将会对报考人员上传到报名系统内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21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提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相关事项另行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最终成绩以笔试分为准。
1.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
(1)笔试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3.入闱对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的一并列入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对象。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
2.对入闱体检、考察人员采取函调、外出考察等形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同分的,优先以面试成绩高的入闱,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优先985、211、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院校毕业的入闱,如还相同的以有从事招商工作经历的入闱),并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5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雇员聘用合同,实行编外管理。人事档案移交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首次签定雇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计入雇用期限。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有关聘用管理按照《九江经开区管委会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2.雇员纳入管委会员额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每年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定薪定岗;绩效考核为基本胜任等次的,予以降薪;绩效考核为不胜任等次的,予以解除岗位聘用和劳动关系。雇员绩效考核管理按照九江经开区绩效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3.雇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进行核准,基本工资的正常晋级参照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执行。绩效工资按所聘岗位和层级确定薪级,具体参照《九江经开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雇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聘商务局三级主办,本科学历的薪酬待遇约14.5-15.5万/年(税前),研究生学历的薪酬待遇约15—16万元/年(税前)。
六、纪律监督
回避原则:凡与九江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员额)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祖/外祖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有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其配偶)、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如与具体组织、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该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资格审查、考试等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禁止参与九江经开区岗位招聘;情节特别严重的,涉嫌犯罪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792-8367173
报名技术咨询:0792-8576818
监督电话:九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0792-8333001
(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09:30-11:30,13:30-17:30)
附件:
1.2024年九江经开区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2.2024年世界大学排名Top100
3.学科专业目录
4.2024年九江经开区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
5.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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