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详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学术道德规范,未受过纪律处分。
2.须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见附表1)。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官网(HTTP://WWW.GSQYFS.COM.CN),下载《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将报名表(.DOC格式)、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箱QYLXRSK@SINA.COM。报名邮件和报名表须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必须保证能联系到本人。
报名表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等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934-8613302)。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2024年5月28日17:00。学校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者,资格初审通过。学校将通过考生报名预留邮箱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至17:00。地点: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办公楼四楼418室(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北大街118号)。
(2)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蓝底)。②《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注:资格复审阶段,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时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缴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通过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应聘人员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后,因为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准考证领取。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成功截图,在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办公楼四楼418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各环节的必要凭证,请始终妥善保管。
(二)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教育厅备案。
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安排和学校网站通知。笔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尾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3时,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甘肃省教育厅备案。
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通过说课、问题回答等形式考核。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3.总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总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结论以复检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失信核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及德、能、绩、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者,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工作期间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
若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干扰、影响和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3.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审批、备案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学校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审批工作由本单位进行。对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三、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学校纪委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纪委电话:0934-8613301)。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
3.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关注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公告在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网站(HTTP://WWW.GSQYFS.COM.CN)发布,省人社厅转载。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2。
6.回避规定: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