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岗位及数量
自贡市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招用编外聘用人员1名,创业指导岗(主要负责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就业见习基地等工作)。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就业创业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6月10日)。
3.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7)在校读书的学生。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自流井区光大街211号5楼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张;其他相关资格证明;填写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招用资格。
(三)面试
按照“公开考试、择优招用”的原则,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面试时间:2024年6月18日
面试地点:自流井区光大街211号5楼会议室
(四)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由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面试、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招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要求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进行工作培训,对试用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用人员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法定保险;工资待遇参照现有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人员报名时留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自流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13-260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