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精神,发布2018年度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实施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履行程序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卫生计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身心健康,做事认真、细心,有责任心,积极乐观,有团队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
(四)年龄40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历未得到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http://www.gxws.gov.cn/)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报名,采用现场递交应聘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18年度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2张2寸本人近期彩照。电子邮件报名需附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参加笔试时带来核验。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当天起10个工作日内的正常上班时间(2018年 10月30日—2018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地址:0771-2610929、5852069,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自治区卫计委民族大道办公区509室。
邮箱地址:gxykzxb@126.com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请示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小组核准同意方能开考。
(二)利用电话、电子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七、考试
(一)笔试。
应聘者持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待通知,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笔试按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面试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1:3比例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体检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最终人选。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如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报考者(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
由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小组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聘用人员须与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中心编制限额外聘用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