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9名,此次招聘分设A类、B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招聘145名、B类岗位招聘1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人民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珠海市卫生学校、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口腔医院、珠海市中心血站、珠海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珠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10个单位均为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学校、市中心血站、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余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招聘公告将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市卫计局)网站(www.zhh.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类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岗位表(A类)》(附件1)、《珠海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岗位表(B类)》(附件2)。各招聘岗位专业代码及名称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工作经历不包含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完全脱产全日制在读学生;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只设珠海市考点。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点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及电话 |
珠海 |
现场报名:2018年11月14日至16日(8:30—12:00,14:30—17:30) |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市卫计局2号楼108室 |
刘小姐、刘先生:0756-2128902 |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市卫计局1号楼206室 |
3.报名材料
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④在职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考生须按附件5样板,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提交),计划生育证明;⑤珠海市所属和市外驻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⑥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邮寄报名人员材料,截止报名后统一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后,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事项,将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其中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及招聘妇科、产科、儿科、助产士、病理、精神卫生、急诊、超声诊断等紧缺专业或较小学科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1.A类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①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②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③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资格复查通知》,于整个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2.B类人员考试采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①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②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资格复查通知》,于整个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资格复查及初定拟聘人员
考试结束后,依据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初定各岗位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资格复查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所缺名额可在该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名单,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毕业生接收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聘用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12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