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决定赴部分高校现场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的相当于正县(处)级事业单位,挂舟山市航道管理处、舟山市航运管理局牌子,主要负责舟山港口、航运、航道管理工作。
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为舟山市港航管理局直属的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舟山港域水运工程项目(除陆岛交通码头外)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造价、监理、检测行业管理。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普陀分局、岱山分局、嵊泗分局、金塘分局、六横分局、新城分局为舟山市港航管理局的基层港航派出机构,挂航运管理所牌子,为相当于正科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港口、航运、航道管理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港航网:http://port.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港航网作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五)户籍不限;
(六)报考人员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其中本科阶段为专升本除外),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七)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八)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下午16:00止,报考人员可将以下报考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sgh7766@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要求报送word格式,填全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研究生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专业和网上报名情况到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高校进行现场推介并组织现场报名(本次招聘人力资源管理、水运工程管理、港航管理岗位暂定于2018年11月11日在大连海事大学组织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港口危化管理岗位暂定于2018年11月13日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组织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舟山港航网公告栏通知)。
通过网上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报名表、有效身份证、1寸免冠彩照2张、岗位所需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没有在网上报名的,也可携带上述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报考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港航管理局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考试方式
研究生招聘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6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在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优秀毕业生、是否中共党员、各类证书和荣誉获得情况以及科研、社会实践情况等作为面谈筛选的参考依据。
本科生招聘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为2个的,面试对象按1:3确定),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着重考查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的匹配性、专业知识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本科生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人力资源管理、水运工程管理、港航管理岗位暂定于2018年11月12日在大连海事大学现场考试;港口危化管理岗位暂定于2018年11月14日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现场考试。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港航管理局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详见舟山港航网公告栏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港航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港航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港航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9132、0580-2067204,监督电话:0580-206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