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及有关精神,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18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学生管理岗位共8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定岗部门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招聘对象范围
根据浙江省(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活动特点,本次招聘主要面向北京及周边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除浙江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2017年11月后回国),也可考虑。
(三)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7日后出生),并具备2019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超过35周岁。
(四)优选条件
当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单位可接纳的面试人数上限时,我校将结合下列优选条件综合考虑,优先列入面试对象:
1、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岗位持续工作至少4年;
2、中共党员,或曾担任过校、院(系)、班级(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或共青团工作经验;
3、具有新媒体运用、艺术等特长、技能的,且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
4、具有较好的国际视野,在海外学习、进修3个月及以上;
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或与我校主要专业设置一致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2018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将于2018年11月17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招聘会开始至12:00结束。应聘人员应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见附件,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请尽量提前填写,但也可现场索要),现场提交。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招聘会现场进行初选、初面,初选、初面中“优先考虑”着重审查学习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多岗位适应能力。初选、初面合格后领取面试顺序牌,直接参加面试。
考虑到现场招聘的不确定性,按最高1:3的比例控制各岗位初选合格参加面试人数,如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人数上限,招聘单位保留不再接受其他人员报名的权利。初选合格人数不足1:2时,招聘单位可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资格初选后告知应聘者,面试时间一般在初审合格后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面试采用双向交流和答辩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和高校行政工作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
根据面试结果,将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日内在学校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查及体检安排,具体请查阅学校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 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6915031,87713549(联系人:张立升、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