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细则》,经研究,组织实施白银市教育系统2019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公费师范生56名(其中:会宁县14名;靖远县12名;景泰县4名;白银区15名;平川区9名;市直2名)。
2.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毕业生146名(其中:会宁县56名;靖远县28名;景泰县20名;白银区25名;平川区12名;市直5名)。
二、招聘条件
1.公费师范生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为2018年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条件以岗位表为准)及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3.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2018年未就业毕业生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通过省级招考到基层事业单位的项目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费师范生: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9:00—16:0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2)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毕业生: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9:00—16:00。
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
3.报名有关材料。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所有报名人员现场填写《白银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自荐材料及在校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采取说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以高中现行教材为主。考生考试总成绩=说课成绩×60%+答辩成绩×40%。本次招聘工作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说课成绩低于60分取消答辩资格。说课和答辩分值均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点。
由白银市人社局、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评定出综合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应聘人员现实表现等情况,由白银市人社局、教育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场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市白银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四、审批、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银市人社网、白银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监督
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应聘人员可登陆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baiyin.cn)、白银教育信息网(www.byjy.com)及教育部部属相关院校网站查询招聘岗位。
咨询电话:
甘肃省白银市教育局人事科:0943-8246424
甘肃省白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43-8244489
监督电话:
甘肃省白银市教育局纪检组:0943-8238955
甘肃省白银市人社局信访办:0943-8246081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银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