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证书均须在2024年8月5日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8月5日前取得);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截至2024年8月5日在职在编的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应聘(含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8月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10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山东省实验中学树蕙楼一层人工智能会议室(济南市经七路73号)。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可提前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等证书;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包括答辩和试讲)的形式,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分科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教学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初定于8月9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可于8月7日9:00-8月9日9:30期间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3.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采取答辩和试讲的形式。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以及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解和态度;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应聘人员可后续关注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三)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确定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86016721、88798066
监督电话:0531-5170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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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济南先行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考证明
3.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济南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