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8日,上午8:40-11:30;下午2:10-4:30。
2.报名地点:柯桥区兴越路1706号柯桥区信访局203室,电话:89963971。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处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年龄计算以2018年11月8日为截止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4. 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公告发布
本招聘公告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录用对象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待遇
经录用后,人员性质为编制外合同工,工资待遇按照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解释权归绍兴市柯桥区信访局。
3.本次招聘考务工作委托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培训指导中心负责。
绍兴市柯桥区信访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