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流动人口专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4.绍兴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8年10月17日-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随带报名表、工作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陶堰镇人民政府(绍兴市越城区陶堰镇文化路1号)综治办报名,咨询电话:0575-88737728。
2.资格审查:由陶堰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面试:由陶堰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统一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最终得分确定后,按实际录用名额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而产生的缺额在该次岗位竞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因在考察中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录用:由陶堰镇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录用人选,讨论通过后实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聘用:录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由区流管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流管所工作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年收入3.6万元/年(含五险);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越城区陶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