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是隶属于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级机关工作党委)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级机关党务干部、党员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等级及职数
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管理9级,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协助办公室主任开展日常行政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35周岁及以下,五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能独立开展工作。
5、参加过2018年上半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75.9分。今年内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
上述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上海市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并提交2018年上半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可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一并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1722室市级机关工作党委组织部张老师收,邮编200003。(报名以书面材料寄达为准,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谢绝各类快递及现场报名)。
同时,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WZHL@FOXMAIL.COM。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报名信息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纪录等。如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与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3113409张老师
监督电话:23113385冯老师
上海市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
2018年11月1日
下载附件:
上海市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上海市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简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