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协助都昌县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男性留置看护岗2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下述“加分条件”1、2、3项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5米。
(二)加分及优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面试成绩上加分,多项加分可累计计算: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加2分;
2.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加2分;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立三等功者另加1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9月29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在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股现场报名。
2.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有加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所有证件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对报考内容有疑问,应先向都昌县招聘留置看护队员领导小组咨询确认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当报名总人数超过 8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后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未增设笔试环节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资格审查。具体笔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后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2.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共3项,分别为:(1)10米×4往返跑。(2)纵跳摸高。(3)1000米。考生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1)(2)项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考生在以上3项体能测试中有2项合格即为体能测试合格。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再求平均分,最后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2.当面试考生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见面试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
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6个月内有效。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等额进行聘用。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合同制,与都昌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1.留置看护队员经费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当前基本工资28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执勤看护任务津贴(60元/天)、工龄工资根据入职年数每满一年增加20元,以上均含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一经录用即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续留置看护队员工资待遇参照同岗位其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同步执行。
2.录用的留置看护人员日常管理由都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县监委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
四、有关事项
1.总成绩=面试成绩+符合条件的加分。面试分值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体能测试为合格或不合格。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聘用期间一年内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由用人单位负责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递补时间距首次聘用体检超过6个月的需重新体检)。
4.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本公告由都昌县招聘留置看护队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2-5223932
都昌县招聘留置看护队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