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力律师事务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于2014年6月份设立,拥有21名执业律师的优秀律师团队,其中5名合伙人都是具有精湛法律知识、丰富执业经验并且在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声誉的执业律师,均具有实习指导律师资格。于2018年9月,获得贵港市司法局评定为2015-2017年度贵港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经主管部门评审,认定桂力律师事务所为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锻炼与实践的机会,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名额
律师助理,6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桂平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或失业登记。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法学专业,获得法律专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11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日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桂平市桂力律师事务所,地址:桂平市三中路口北部湾银行四楼,联系电话:0775-339680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专业资格证书、报到证,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2、填写《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经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见习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桂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3—12个月,见习补贴12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800元/月,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其他事项
(一)已参加自治区、市、县人事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二)接收见习人员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桂平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广西桂力律师事务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