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四川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现公开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部分岗位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2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国内外招聘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且同时符合《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及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岁;
2.部分岗位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
(二)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所有报考者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6.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23:59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邮箱:957711165@qq.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下载填写《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将报名表、身份证、无犯罪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扫描件传至邮箱957711165@qq.com,邮件请注明“专业类别+姓名”(例:生物医学工程+张三):
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④已发表论文、专著以及取得专利原件及复印件;
⑤参与、主持科研项目的佐证材料;
⑥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扫描件上传至招聘邮箱。
(四)资格审查及时间
学校根据应聘者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于2024年10月15日17时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注意网上查询和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试考核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者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考核时间
2024年10月16日8:30-12:00面谈和心理测试
2024年10月16日14:00-18:00答辩和综合面试
如有变化以学校官网(http://www.scctcm.edu.cn)通知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参加考核的人员在10月16日当天8:00前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南区(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综合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面试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能作为报考的资格审查依据。
4.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学位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专业以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
(五)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按照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1.面谈和心理测试。根据考生学习经历、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奖情况等,综合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教师基本素质(不需准备PPT自我介绍),不计成绩。
2.答辩。采用个人陈述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教师职业道德、语言表达、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能力。每个应聘者的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答辩成绩满分100分,答辩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3.综合面试。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广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0分钟。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4.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答辩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答辩成绩排序;若考核总成绩、答辩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排序。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三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考核结束后第二天进行。
六、综合考察
由我校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和主管部门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经过考试考核、体检及综合考察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及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及专业、考核成绩、拟聘岗位等,同时公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及我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与拟聘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拟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2.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拟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政审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并为其办理入编、档案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九、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816-6338224。联系人:贾老师
附件:1.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
1 |
科研和教学 |
1 |
1983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博士研究生 |
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
生物医学工程类(1072、0777、0831) |
|
2 |
科研和教学 |
2 |
生物学类(0710) |
| |||
3 |
科研和教学 |
2 |
护理学类(1011、0783)、护理类(1054) |
| |||
4 |
科研和教学 |
2 |
中药学类(1008、0781)、中药类(1056) |
| |||
5 |
科研和教学 |
4 |
临床医学类(1002、1021) |
| |||
6 |
科研和教学 |
4 |
中医学类(1005)、中医类(1057) |
| |||
7 |
科研和教学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4、0779) |
| |||
8 |
科研和教学 |
2 |
口腔医学类(1003、1052) |
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 |||
9 |
科研和教学 |
3 |
药学类(1007、0708) | ||||
10 |
科研和教学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 |
2.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