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才数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5人,经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东台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第三次)》。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类别为临床、中医、麻醉、病理、影像诊断、康复、预防医学必须具备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资格。以上对象不含东台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4.年龄要求:专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东台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第三次)》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9日—11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东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办公室(东台市东台镇金海东路18号)。(休息日除外)
(2)网上报名。外地考生可电话联系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3.咨询电话
0515-68009980、0515-85212451
传真号码:0515-85222806,邮箱:1042742997@qq.com。
网址:http://www.dongtai.gov.cn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考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东台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需求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在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东台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报名表和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电子邮件给报名机构审核,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序号+专业名称。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研究生岗位领取面试通知书)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供报名机构审核。
(4)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1;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和镇卫生院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余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详见《岗位需求表》);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和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须分别缴纳考试费每人100元(户名:东台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银行东台支行,账号526158228611。汇款说明:招聘考试费、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及岗位序号),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成功缴费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研究生岗位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方法
1.考试方式
招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招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大专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岗位类别进行,内容为相应岗位类别必备的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后的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招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2018年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新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届时将终止聘用关系。
五、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852694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东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