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我县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8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响水县中小学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不限;应聘小学语文、英语教师职位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所学专业须符合相应职位专业要求。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详见《响水县中小学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8条规定存在回避关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报名时间、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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