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文化艺术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满足淮阴区文化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阴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淮安市淮阴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8日至2006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
②2022年4月22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00-10月22日16:00。
报名地点:淮安市淮阴区豪景路1号
2.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要求在《2024年淮安市淮阴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上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2张。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同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岗位表》中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足20人的,免除笔试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参加应聘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笔试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技能测试)。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参加技能测试人选。
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个人专业技能方面的素质,根据不同岗位设置测试内容。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费用100元/人。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折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免笔试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总成绩。总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淮阴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公示结束后,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须在收到报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政策咨询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517-86231666、8499776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组:0517-80865975
淮阴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7-80859867
本公告由淮安市淮阴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淮安市淮阴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淮安市淮阴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2024年淮安市淮阴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考指南.doc
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淮阴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