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突出问题,落实好“稳就业”政策,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结合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岗位需求实际,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定边县2024年秋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临聘数量
计划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40名(基本条件)。基本条件人员岗位详见《定边县2024年秋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临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学历条件:报名人员须为202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卫生类专业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7日至2006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4.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定边县户籍(生源)或与定边籍结婚人员,落户及登记结婚时间要求于2024年10月17日(含)前办结;
5.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6.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人员
应聘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进行笔试,只组织面试,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不占用本次公开临聘岗位计划数,具体条件如下: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卫生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或应往届麻醉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往届医学卫生类专业毕业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
2.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定边县户籍(生源)或与定边籍结婚人员,落户及登记结婚时间要求于2024年10月17日(含)前办结;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7日至2006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心理等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师”“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8.已属于定边县县级自主临聘(同工同酬)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临聘要求的。
四、临聘程序
本次临聘工作,通过公布临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签订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
参加2024年10月26日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的“陕西省2024年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秋季双选会”,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6日9:00-16:00
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所需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个人简历一份方可报名(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5届毕业生还另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非定边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临聘基本条件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同时,结合县情实际,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可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满分15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医学卫生类基础等知识的掌握。
(2)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考生按照笔试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优先条件人员面试不设比例。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意向协议或体检考察环节。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拟定意向协议人员
基本条件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意向协议人员,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优先条件人员面试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四)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在公开临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与拟定意向协议人员签订意向协议。
(五)资格复审
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在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入库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用人单位在公开临聘领导小组指导下,于2025年8月上旬对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资格复审环节不递补。
(六)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临聘资格,体检和考察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
对确定的拟临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五、待遇
本次临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五年为一个聘期。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本次临聘的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离开医疗卫生一线岗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本科生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临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者关机造成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临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人员误审进入考试环节或拟定为意向协议人员的,将对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取消临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初审、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临聘等监督,贯穿于公开临聘工作全过程。
(三)本次公开临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核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电话:0912-4218920
定边县2024年秋季公开临聘同工同酬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