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执法辅助岗位(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从事执纪审查、办案的辅助工作;办理日常公文接收、移交手续;整理、装订、归档公文、卷宗等材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需要加班。
2.招聘人数:4名。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素质好,道德品德优,工作责任心强;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适应户外工作,能协助完成工作相关任务;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4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四)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五)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18: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339号三元里文旅中心一楼大厅。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下载公告附件的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于报名指定日期内到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339号三元里文旅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提交材料:本人报名表纸质版(需手写签名)、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已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2.资格审核内容:应聘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拟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生证明,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拟考察人选,由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考察人选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区纪委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离职出现缺额时,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执法辅助人员每年的薪酬为7万元,薪酬进行定额包干(含工资、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另实行绩效考核奖励,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另行计算。
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应聘人员的广州户口、不提供住宿及上下班交通等。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648949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6381860。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纪委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