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泰州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可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必须持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在兴化、徐州各设一处报名点。
(1)报名地点: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204室;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休息);联系电话:0523-83242833。
(2)报名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8#100D教室;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19905269380。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现场不能提供的,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4)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6、考生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报名手续。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在兴化、徐州各设1个考点,考试时间:11月19日下午。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19日上午10:00—11:30,凭报名回执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因放弃体检资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组织,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怀孕人员除外)方可进入下一步骤。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选岗
由兴化市人社局、兴化市教育局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含怀孕人员)组织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现场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如有举报,经查实的,取消被举报者拟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者,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手续办理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兴化市教育局)
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指定网站
兴化市政府网
附件:
附件1:《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兴化市教育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