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医务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须取得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注册条件的相关专业学历;
4、护理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1987年09月26日之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对象
1、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注册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院(学)校毕业生。
2、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或已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前通过区卫计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上午11:00。
报名地点:姜堰区第三人民医院6楼财务科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材料和委托书之外,还须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材料
(1)考生填写《泰州市姜堰区第三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表》一份,保证信息填写齐全并本人签名。
(2)报名时提交近期彩色照片(小2寸)2张、护士资格证、执业证书(或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学历(学位)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注意事项
考生填写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无其他隐瞒情形。凡考生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个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凭报名回执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7:30-11:00,下午14:00-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姜堰区第三人民医院六楼办公室。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卫计委网站公布成绩。
(四)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组织笔试确定。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医院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 165号)文件执行。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市姜堰区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本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按照医院制订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办法执行(缴纳五险)。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医院纪检、卫计委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监督电话:0523-82775602
八、此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82775606
泰州市姜堰区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