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落实盐业管理体制改革与符合事业单位现行公开招聘政策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人员划转范围
截止2017年12月27日前,人事关系在蔚县盐业专营公司,从事盐业(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式在岗且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三、岗位划转条件
(一)划转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性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盐业行政执法人员须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划转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划转程序
(一)发布人员划转公告
盐业执法人员划转有关事宜公告在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二)报名
列入划转范围内的人员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另行补报。
报名时应填写《蔚县盐业体制改革人员划转应聘报名申请人员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行政执法证、小二寸红底免冠照片6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805房间)。
(三)资格审查
1.初审由县盐业专营公司负责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复审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并签字加盖公章,终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
2.资格审查的重点包括:报名人员是否属于划转范围、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等。
3.资格审查应坚持严格、公平、一致的原则。“严格”即按照本次人员划转范围的条件把关,任何人不得私自放宽条件;“公平”即公平对待每一名应聘人员,坚持条件、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一致”就是对规定条件的审核把握要坚持宽严一致,前后一致。
(四)笔试
笔试由县盐业体制改革人员划转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盐业政策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盐业体制改革人员划转领导小组根据参考人员考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盐业专营公司办公地点进行公布。
(五)选岗
根据县委编办提供编制使用情况及拟划转岗位数量,拟划转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岗位选择,确定选择岗位后签订选岗诚信承诺书。选择岗位分别为:蔚县环境卫生中心2个、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个、蔚县吉家庄国土资源中心所1个、蔚县煤炭工业安全服务中心1个、蔚县兽医院1个、蔚县草沟堡动物防检监督分站1个。
(六)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县盐业体制改革人员划转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最后形成文字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人员划转资格。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原则和态度。
(七)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划转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
(八)公示、聘用和待遇
拟划转聘用人员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盐业专营公司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通过考核且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列入拟划转聘用人员名单,经县盐业体制改革人员划转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提交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人员划转聘用手续。划转后人员身份不变(原来是干部身份划转后还是干部身份,原来是工勤身份划转后还是工勤身份)。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五份),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县盐业执法人员划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涉及到的其他重大事宜,由划转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划转公告发布后,如遇突发其它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
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13-7212127(工作日)
附件:《蔚县盐业体制改革人员划转应聘报名申请人员资格审核表》.docx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