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18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渝委办发〔2011〕36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村(社区)干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从全县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巫溪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包括村、社区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经县换届办审批同意增设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中带头作用发挥好,群众认可度高。
3.截至2018年11月20日,村(社区)书记、主任须在同一岗位满3年及以上。
4.在报名开始日前一天(2018年11月20日),报名人员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7.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8.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
(4)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担任职务后因各种原因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同一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招聘指标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1日工作时间内在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
⒉报名程序: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巫溪县2018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党委(党工委)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和委托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还须提供《巫溪县2018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所有聘用合同的复印件须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写“复印属实”,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鲜章。
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资格初审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5.资格会审。由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征求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公安局、卫计委等部门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6.领取准考证。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在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2.面试。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自愿放弃面试的(须在面试之日前两天内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声明至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其缺额由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因弃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它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分别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一楼张榜公布。
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管理基础知识×30%+面试成绩×40%。
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体检。
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退役军人、低保户和建卡贫困户大学毕业生优先确定为体检人员,如条件仍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任职时间长短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五)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查询。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在单位及职务、任职年限、总成绩、体检是否合格等。张榜公示地点为拟聘用人员工作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审批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具体聘用单位,根据全县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结构等情况确定。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招考服务电话:51522048;51527870
附件:
1.巫溪县2018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巫溪县2018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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