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委编办、区民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区教育科技局统筹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委区监察工委驻区教育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违约或服务期限未满的定向免费培养的师范生、未满服务期的乡村特岗教师;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的情形。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与要求详见《益阳市大通湖区面向高校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计算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最高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专业以毕业证书所显示的专业为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报区民政人社局备案。
3.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和2023、2024、2025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到江西师范大学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考试环节和签约均在江西师范大学完成。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大通湖区门户网站、江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自行查看相关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涉及应聘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9:00—12月13日17:00
应聘人员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与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一起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并关注用人单位邮件回复的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聘单位通过邮箱发放资格审查通知单,考生自行打印资格审查通知单,并准备好现场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凭资格审查通知单进入江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邮箱:2867490891@qq.com。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5+2就业之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紫阳大道99号)。
3.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需于12月13日(9:00-12:00、14:00-17:00)-12月14日(9:00-15:30),到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5+2就业之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3,承诺栏需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人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带二维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初审之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还未发证的,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就读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初审之前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还未发证的可用普通话测试点开具的成绩证明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做强制要求,资格复审前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7)《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附件4,需本人手写签名)。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含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与后续环节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和分数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试教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加试。
各项考试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所有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后续试教环节。
(4)试教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入围人员。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入围试教。招录职位试教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
试教采取无生试教片段教学方式进行,每人备课时长30分钟,教学时长10分钟。试教范围为相应学科必修教材和选择性必修教材。
岗位设置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5.签约
所有考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并在江西师范大学现场签订《聘用协议》(往届生的由招聘单位提供)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自行携带,协议一式三份,应聘对象与所毕业院校各1份,招聘单位1份)。现场签约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6.体检和考察
(1)体检
签约人员即为体检入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同时要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需出具书面说明)等情况造成招录计划空缺的,经招聘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7.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8.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办理有关人事聘用手续。
(2)新聘人员服务年限4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优惠政策
1.凡被聘用者,用人单位提供公租房或教师周转房。
2.对符合《关于加快教育强区“三大工程”建设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按该文件执行。
七、纪律监督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规定,本次招聘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及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相关违纪人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2.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察工委0737-5661615。
八、注意事项及服务咨询电话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3.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浏览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4.咨询电话:
区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0737-5666752
肖老师:18229909258。
附件:
附件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益阳市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科技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