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郊区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卫健、教育、财政、人社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14〕9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为乡镇卫生院,工作地点为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招聘岗位:佳木斯市郊区群胜乡卫生院1名,工作地点为群胜乡陡沟村卫生室;佳木斯市郊区长发镇卫生院1名,工作地点为长发镇南长发村卫生室(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2月9日(含)至2006年12月8日(含)期间出生。
4.医学专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尚在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
5.学历(学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见附件1)。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jmsjqzf.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8号郊区人民政府1号楼611室。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
3.现场报名须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填报、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由本人签字、毕业院校人才服务部门加盖公章;⑤《考试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字确认;⑥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12月8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须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个人信息准确,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内容,经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通过的,考试前统一发放准考证,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试
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现场作答,根据实际需要,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卷面成绩的30%。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超过2人以上(包含2人),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仅为1人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拟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将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和政策咨询电话:13104569737
监督举报电话:1894643802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