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城管协管员1名,禁毒社工2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养过硬,品行端正,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需要夜间执勤,适合男性;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的;
4.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如有)、学历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退伍证(如有)、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pt3827925@163.com。
3.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二)面试。本次面试采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退役军人按每服役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5分),计入最终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在1个月内,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
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方终止聘用关系。
(七)递补。因应聘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聘用后终止聘用关系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半年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及附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发布;
3.联系电话:0759-3827905。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2.2024年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