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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菁英人才 聚集行动”引进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时间:2024-12-12 09:25:25 点击: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度“果城·菁英人才聚集行动”引进卫生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卫生专业人才1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其中,2025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方向”两栏表述分别相符。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需求为准,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unqing.gov.cn)下载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csqqwrc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人才办(地址:顺庆区果城路13号)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完整并按要求签字的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或电子扫描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附在报名表上);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扫描件1份;

  (7)报考者为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提供未有最低服务年限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等书面材料。

  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等相关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并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者发现其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参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面试考核

  整个面试考核环节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考核招聘工作组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素养。

  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因岗位取消,按照自愿的原则,已经报考的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和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由顺庆区委人才办、区卫健局和区纪委监委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复检和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委人才办和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南充市顺庆区人社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顺庆区委人才办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工作满1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评审后,及时兑现生活补贴等相关政策待遇。本次编制内刚性引进人才在顺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17-2729826;0817-2728615;0817-2268828

  监督电话:0817-2241847

  附件:

 1.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度“果城•菁英人才聚集行动”引进卫生人才需求目录.docx

2.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度“果城•菁英人才聚集行动”引进卫生人才报名表.docx

3.《南充市顺庆区引进人才支持办法(试行)》(摘要)、《南充市顺庆区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办法(试行)》(摘要)、《顺庆区支持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极核建设人才引育若干措施(试行)》(摘要).docx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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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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