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临汾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安全的发展环境,根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有关规定,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四)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岗
(二)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5名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具有临汾市户籍(如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不同,以户口为准,户籍取得时间须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本科:土木类(0810)、建筑类(0828)、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消防工程(083102K)。
研究生:建筑学(0813)、土木工程(0814)、城乡规划学(0833)、建筑(0851)、城乡规划(0853)、土木水利(0859)、交通运输(086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程管理(1256)。
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具有建筑、市政、消防、桥梁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6.具备相应的基础行政办公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CAD软件等;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4)因犯罪嫌疑正在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受处分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个人征信报告存在异议的人员;
(6)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本人与临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或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领导班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考试公告通过临汾经济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kfq.linfen.gov.cn/)和临汾经济开发区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8:00-2024年12月24日18:00。
员额招满后,该公告自动终止。如员额未招满,则该公告自动延续,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临汾经济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kfq.linfen.gov.cn/)和临汾经济开发区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将及时公布岗位招聘进展、空缺情况以及招聘结果。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邮箱:lkrchr@163.com;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证件照(近期1寸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
(2)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临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由户籍所在地开具);
(6)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中国人民银行或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打印);
(7)已就业人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8)提供岗位所需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以上全部资料:①须以PDF版扫描件形式上传,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②须按照以上顺序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岗+姓名+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lkrchr@163.com。
(三)资格审查
1.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临汾经济开发区网站及临汾经济开发区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临汾经济开发区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
(四)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实操、案例分析、工作经验、岗位匹配度及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优先。条件相同时,加试面试。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面试有关要求在临汾经济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kfq.linfen.gov.cn/)和临汾经济开发区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
根据成绩,按照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单位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走访考察
走访考察由组织和人力资源部牵头,临汾经济开发区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专业技术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出具考察报告,报组织和人力资源部研究,确定考察合格人选。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考察不合格形成空缺名额的,在面试8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成立考核小组,对拟聘人员试岗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四、待遇与管理
(一)薪酬待遇参照临汾经济开发区专业技术岗位同类人员薪酬制度和待遇标准执行。
(二)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再与招录单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临汾经济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kfq.linfen.gov.cn/)和临汾经济开发区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三)联系电话:0357-3021666 0357-2011188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
《临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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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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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或未就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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