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等详见《南乐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未毕业学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南乐县县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南乐县服务期内及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369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年龄”要求如下:30周岁以下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表述的“××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均包括“含”;
2.《岗位信息表》中“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条件设置中的本科及以上专业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供本科阶段所学主要课程);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7.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留学回国人员专业与相应层次专业目录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须于报名前取得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南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le.gov.cn)发布。南乐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5个环节。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由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4日18:00期间,电脑端登录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进入“南乐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上传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符合年限要求的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PDF格式,内容清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照片应为JPG格式,清晰、完整、无变形),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5日12:00,由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2024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4日18:00)可以改报其他岗位。12月24日18:00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25日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30元。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报名结束一周内将退缴笔试考务费的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发送到pysrsks02@163.com邮箱(注明考试名称、报考岗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8日9:00至1月11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93-6685366)进行咨询。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六)相关要求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招聘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因取消岗位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在南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个类别。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
3.加分政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可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南乐县人社局310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审核后,在南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6.本次招聘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使用同类试题所有参加笔试考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含政策加分)。笔试有作弊、缺考或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数量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至2:1。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应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在南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提供以下材料:(1)笔试准考证;(2)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南乐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加盖单位公章)。(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按照灵活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时段不计算在内,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扫描件及教育部出具的翻译资料。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彩色扫描件和复印件;(8)有资格条件要求或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不合格、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顺延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
(三)面试
面试由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在南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等)、面试通知单等相关证件,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1.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数量3:1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参加面试。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数量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全程录像、录音。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南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4.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方式主要是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
3.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选岗、公示、聘用
(一)选岗
报考岗位代码为2024037、2024038、2024039、2024041、2024042、2024043、2024044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工作由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二)公示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报南乐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含试用期1年)。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二)《南乐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南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le.gov.cn)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每位报考人员。
(三)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笔试、面试等环节和有关事项。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应试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由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6222026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濮阳市人事考试院:0393-6685366
监督电话:
南乐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6236875
附件:
附件1:2024年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乐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