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择优聘用;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辅警共计20名,男女不限。工作地点为龙州县公安局序列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残疾、口吃、斜视、色盲等;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乡镇派出所,监管场所,特巡警大队等基层一线单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退役军人及艰苦边远地区部分岗位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应聘人员需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后方给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8.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 16日起,长期有效,招满为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1、龙州县丽江路018号龙州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值班室,电话:0771-8819818。
(四)报名材料:1.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龙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贴上近期两寸免冠白底照片;2.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退伍(退役)证、汽车驾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件交复印件各2份。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项目:1、10米×4往返跑;2、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3、立定跳远。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可在体能测试当日申请补试一次。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详见附件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对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龙州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各工作岗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龙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评定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代缴。日常管理和下乡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辅警人员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六、未尽事宜由龙州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解释。
附件:1.龙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体检标准(试行)
龙州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