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东阳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6名(详见招聘要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执法辅助 |
16名 |
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金华户籍。户外工作,建议男性报考。欢迎退伍军人报考。 |
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http://www.dongyang.gov.cn/col/col1229740958/index.html)
(三)工资待遇按照《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考试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需附件上传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注册报名。
(http://bwyg.dongyang.gov.cn:8081/bwryMng/unifSignUp/bwIndex.shtml?type=pc)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0日16:00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岗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请考生务必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东阳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平台(http://bwyg.dongyang.gov.cn:8081/bwryMng/unifSignUp/bwIndex.shtml?type=pc)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的划定标准:按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一位)划定笔试合格分。以笔试合格分的80%作为最低录用分数线。
本次招考达到最低录用分数线的笔试成绩,可作为下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笔试前的成绩使用,详见后续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将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试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人数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材料。未提供材料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合格后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有关通知(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劳动关系科(电话:0579-86675811、0579-86675215)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本公告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