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首批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医师协会口腔医师分会副会长单位,是全国口腔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者。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浙江省重点学科1个。医院以华家池总院(口腔医学中心)为总部,湖滨(延安)院区、紫金港(城西)院区、大运河(上塘)院区呈“一体多翼”多院区发展格局。全院现有职工1100余人,多院区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核定口腔综合治疗台630余台,核定床位数170张,多院区遵循同质管理、专家共享、学科统筹、科教协同、特色发展理念,融合“无疆域互联网医疗”,致力于探索新时代全生命周期高质量口腔健康模式与全国口腔健康共富浙江样板。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公开招聘需求为24个岗位,共58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列入招聘对象范围的应届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等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24时前登录医院招聘系统(https://a.zjkq.com.cn/jobs)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选择岗位报名。一般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志愿,“投递志愿”以第一志愿为准,请在“个人中心”确认第一志愿岗位为“已投递简历”状态。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作为通知招聘结果的关键联系方式,请确保准确。
2.资格初审。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应聘者务必确保在报名时按照资格审核条件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否则将会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分批分次组织,视岗位特点安排一定的笔试和面试,预计2024年2月底前完成相对集中的招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紧缺岗位或已取得高级职称者免笔试;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采用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评议考核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已取得高级职称者,我院将组织评审组,结合各岗位实际,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评议考核,择优确定考试测评对象。评议考核主要内容为应聘者的教育背景、专业与科研方向、学术成果、实践经验、所获荣誉等。
2.笔试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专业面试
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方式、内容将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确定对考核人员的意见和排序,择优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专科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招聘计划中止。
4.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医院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进行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岗位匹配性,并结合专业面试、与考核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并以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招聘计划中止。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要,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部分岗位视情况安排为期1-4周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递补。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各岗位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排序进行递补。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拟聘用人员的报到资格原则上保留到2025年12月底。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网(https://a.zjkq.com.cn/jobs,“通知公告”);
2.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医院招聘网站公布或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告知,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组织人事部:0571-87217423
电子邮箱:jobs@zjkq.com.cn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787133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0517-88981387